女婿意外身亡,彭先生想申请退医保社保,原本只需要跑两次的事却多跑数次没解决,这让彭先生很郁闷。20日,彭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本报记者介入后,协助彭先生顺利解决此事,也调查清楚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彭先生多跑了四趟的背后,有一些意外原因。
女婿外地打渔遭遇雷击身亡
上月3日,彭先生的女婿在霞浦出海打渔时,不幸被雷击中身亡。办完了丧事后,彭先生想办理女婿的退保手续。
一般来说,办理退保的流程是这样的:带上死亡公民的户籍本、身份证和“医学死亡证明”去办理注销户籍;而后就可以申请退医保社保。
为了办理退保来回跑了六趟
20日上午10点多,彭先生拿着女婿的资料来到市社保中心办理退保,却被告知“户籍未注销,不能退医保社保”。第一趟跑空。
随后,彭先生来到思明公安分局为女婿注销户籍,却得知凭火化证不能用来办理户籍注销,一定要有死亡证明才能办理。彭先生告诉记者:“死亡证明的原件被殡仪馆回收走了,只有一本火化证。”彭先生觉得非常奇怪,女婿遗体已经火化,不就表示死亡了吗,为什么还要再开一次死亡证明?思明公安分局告知,火化证不具有法律效应,要注销户籍必须有死亡证明。
无奈之下,彭先生跑了第三趟,他带上资料来到辖区居委会和中华派出所,终于将女婿的死亡证明开出。当天下午四点多,彭先生第四次出发,拿着死亡证明折回思明公安分局,取票排队后,谁知,刚轮到自己,又被告知“系统坏了,隔天再来办理”。
21日上午10点半,彭先生第五次出发,排了长队,轮到自己时已接近下班。办事大厅的陈警官通过记者得知彭先生来回奔走多次后,立即帮助他把户籍注销了。21日当天下午,彭先生在跑了第六趟之后,终于成功退回女婿的医保社保。
>>>说法
死亡证明有哪几种?
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公民的死亡证明必须是公安部门注销户籍死亡证明、医学死亡证明、公证书等三种证明之一,证明内容须包括被继承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死亡日期,已获得台港澳或国外身份证件的还需提供身份变更的有效证明。
什么时候注销户籍?
根据相关规定,正常的流程是,厦门本地居民死亡后,应先办理注销户籍,再进行火化。
意外身亡家属咋办?
根据2014年公安部311号文件第七十三条规定,公民意外身亡,需要由派出所调查认定后,出具死亡认定书。
>>>调查
并非有意折腾只是情况特殊
彭先生实在懊恼,女婿意外身亡本来就已经很伤心了,火化后为了退钱,不仅要“再开一次死亡证明”,还要来回折腾六趟,他觉得很不合理。记者咨询了多个部门后了解到,多次来回奔走并非部门有意折腾,确实是情况特殊,多个“巧合”全都让彭先生给遇上了。
原因1:着急火化,户籍未真正注销
上月3日,彭先生的女婿在霞浦出海打渔时,不幸被雷击中身亡。事发后,被送往霞浦县卫生院,卫生院为其出具了“死亡证明”,随后遗体运回厦门。记者从殡仪馆了解到,正常的流程是,厦门本地居民死亡后,应先办理注销户籍,再进行火化。
但当时考虑到遗体不宜存放过久,家人着急将其火化,思明公安分局根据这一特殊情况,确认死者死亡后,在其户籍本上盖了“死亡”印章,但告知其家人,户籍并未注销,在火化后仍要前来补办户籍注销手续。
原因2:女婿外地身亡,死亡证明不正规
记者了解到,厦门本地正规的医院开出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是四联:家属联、派出所联、存档医院和殡仪馆联。而当时霞浦县卫生院开具的“死亡证明”只有一份,且原件被霞浦县殡仪馆回收,死者家人手中却只有一份“死亡证明”的复印件。这样一来,彭先生补办理户籍注销时就缺少了正规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原因3:遭雷击身亡属意外,需公安核实
由于彭先生的女婿是被雷击中身亡。思明公安分局户政办理中心的陈警官告诉记者,彭先生的女婿属于特殊死亡,并没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根据2014年公安部311号文件第七十三条规定,需要由派出所调查认定后,出具死亡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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