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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投保案例:多份保险未必多重赔偿

 字体时间:2014-09-10来源:惠州日报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据了解,重复投保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近年来,市民的保险意识不断提升,部分消费者希望通过多次重复投保以获取更高的保障。据了解,重复投保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保险业内人士提醒,部分险种重复投保不可获多重赔偿,市民宜按需投保。

案例

在两家公司投保医疗险

市民方女士曾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医疗险,保额为1万元。在保险期间,经朋友推荐,方女士投保了另一家保险公司的医疗险,保额为2万元。“当时觉得朋友买的那种保险挺好的,以为多一份保险就多一份保障,所以就又投保了一份。”今年5月,方女士因病住院产生了9000元的费用。“我同时告诉了两家公司,以为可以各赔9000元,结果他们说我一共只能获赔9000元,那我岂不是白买了一份?”

分析

补偿型保险金总和不高于损失费用

“补偿型的保险产品是不能获得超额理赔的。”一位来自中国人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意外医疗保险等补偿型险种,是以损失补偿为原则,保险公司将以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限给付保险金。“在理赔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客户所投保的金额,在免掉免赔额后,按比例赔偿,保险金总和不会超过实际损失费用。”她举例说明,如果客户既参加了社保又购买了商保,那么保险公司将在给付保险金时适当扣除。

因此,消费者投保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保障需求和已购买的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医疗保险等保障,并向保险公司说明有关情况,避免重复购买或增加不必要的保费支出。

此外,太平人寿理赔工作人员提醒:“该类险种申请理赔时,一般需要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发票),如果方女士产生了3万元的医疗费用,可以先向第一家保险公司索赔1万元,并要求对方提供保险分割单(理赔批单),然后凭该单据与原始发票的复印件申请另外2万元赔付金额。”

案例

在两家公司投保第三者险

近日,有车主在网上称“买多份车险上当了”。“我以前投保了10万元的第三者险,后来认识了在另一个保险公司上班的朋友,他建议我要提高保额,我就在他那里又买了一份第三者险。”该车主认为,购买双份保险理应获得双份理赔,但他随后得知,车险重复投保并不能获双份赔偿。“买完之后他才告诉我,如果在事故中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失低于10万元,就两家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或者只能向一家公司申请赔偿。”

分析

财产险应避免超额投保

据了解,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车险中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惠州平安人寿综合金融专家解释,车险、房屋险等财产险的赔付坚持损失补偿原则,以避免投保人获取额外利益,诱发道德风险,相关条文的规定就是为了规避误投保或动机不纯的投保。所以,在确定保险金额时,不要超出财产的实际价值,防止多花“冤枉钱”。比如在投保盗抢险时,对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车购买保险金额不可超过20万元。

此外,该专业人士提醒市民不要重复投保交强险,因为根据相关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投保一份以上交强险的,保险期间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起期在后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一旦发生事故涉及赔偿,按顺序后投保的那一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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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险种可重复投保

重疾险、定期寿险和人身意外险可申请

据保险业内人士介绍,重疾险(大病保险)属定额给付型险种,只要被保险人符合条款中的相关约定,如保障范围、保险期限等,即可提供确诊证明、病理报告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向a公司索赔,在通过审核后再取回原件向b公司申请理赔,一般不需要提供住院费用清单及发票。

定期寿险又称身故保险,即被保险人一旦身故,就可以通过提供死亡证明、病历、受益人的证明材料等得到赔偿,同样也不需要发票和住院费用清单。如投保人生前在两家公司购买了保额分别为10万元和20万元的定期寿险,那么受益人最终将得到两家公司共30万元的赔偿。

此外,人身意外险也是可以重复投保的。人身意外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导致残疾或身故时,保险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金。该业内人士表示,因为风险是未知的,一般不存在故意重复投保的情况。因此,投保多份意外险后,如不幸遭遇意外残疾或身故,可通过提供意外事故证明、残疾(死亡)鉴定书、检查报告等资料申请多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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