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冯某经人介绍到一家小服装店上班,每天的工作职责就是卖服装,有时也会跟老板去进货。从上班到现在,冯某每周只能休息一天,且工作时间从早晨9时一直到晚上19时,除每月固定的工资外,老板再按卖货多少给提成。但是,冯某从入职到现在,该服装店始终没有和她签过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她缴纳
社保费。老板说此店属于个体户,不需要签合同和上保险。那么,服装店老板的说法正确吗?
分析我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统称为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另外,我国《
劳动法》和《
社会保险法》也明确规定,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参加
养老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综上所述,本案中,冯某所在的服装店与冯某之间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所以说,该服装店老板的观点是错误的。(来源:正北方网-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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