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市民顾女士4年前进入常州市盛康服饰有限公司工作,起初一切正常,公司按时发工资,帮员工缴纳社保。然而,过了几个月,顾女士发现公司不再缴纳社保,公司称没钱了。
去年底,顾女士辞职,但社保费还是没交上,公司一直称再等等。顾女士十分着急,到社保中心一问才知道,原来社保费是地税部门催缴的。
社保费拖欠了4年,负责催缴的地税部门是否存在不作为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市地税局长钱俊文。
钱俊文称,根据规定,参保单位应缴的社保信息由社保部门提供,地税部门根据应缴信息到参保单位签约银行的账户上划缴,无法提供银行账号的单位,也可现金缴纳,而对于拖欠的社保费,地税部门则负责催缴。
地税部门可通过4个方面来催缴——
一是每月底对当月欠费单位,邮寄发送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二是对欠费数额较大、时间较长的单位重点催缴,及时跟踪。三是对部分风险较大的单位进行约谈,能达成还款意向的,制定分批还款计划。四是对未采取任何积极措施改善欠费现状的单位,发放征收决定书。
对采取上述办法仍不缴纳社保费的单位,按照新颁布行政强制法的程序和要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顾女士反映的问题,地税部门多次催缴并当面约谈,2013年该单位在资金困难的状况下,已逐步分批缴纳所欠社保费,地税部门将继续保持关注,尽量在保证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和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做到双赢,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去年市地税部门共邮寄送达16552份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对1900户欠费单位进行了重点催缴,大部分单位进行了积极整改,对45户未整改的单位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近几年来,全市征缴率已达到99.12%。钱俊文说,由于社保费属于地方人大立法委托地税部门征收的一个费种,地方法规并未赋予地税部门强制执行的权力,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地税部门所能发挥的作用。
钱俊文坦诚,由于多种原因,特别是企业经营困难加剧,确实有部分社保费无法及时征收。目前,社保费的征收尚未实现全国统一模式,我省是由社保部门提供应征信息,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在征收程序和法律授权方面并不是很明确,加上社保费征收涉及地税、银行、社保、法院等多个部门,征收管理的环节有待进一步衔接。少数社保费拖欠未能及时解决的原因也在于此。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
钱俊文表示,2014年,江苏省地税局开发了社保三方联网软件,并以我市为试点单位,与市财政局、人社部门联合开发了三方联网征收系统。通过这样一个信息共享的交换平台,保证了人社部门及医保中心能够及时了解缴费是否成功,保证广大社保参保人能及时享受医保政策。
钱俊文说,社保费涉及普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从社保费的数据产生、征收、欠费、催缴、强制,需要包括人社、地税、银行、法院等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和配合。目前,地税已形成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拖欠社保费案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已经递交市政法委,希望能与法院组建解决拖欠职工社保费问题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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