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马某在开车过程中突然由于心源性梗塞导致猝死。在临死前,他挣扎着把车停到了路边,使得60多名乘客得以安全。马某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获得社会各界的称赞,但其家属在办理理赔时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
【保险案例】好司机老马 临死前挣扎着把车停稳
马某是一名退伍老兵,也是一名老司机,几年前受雇于樊某驾驶豫A92612号客车,该车挂靠在金象客运公司,经营中牟至郑州新东站的公路旅客运输。
去年7月25日11时许,马某驾驶豫A92612号客车从中牟县汽车站驶往郑州新东站,行至商都大街富士康大门东200米处时,他突然把车停在了路边,然后一头栽倒在方向盘上,任凭售票员怎么叫都没反应。车上60多名乘客急忙下了车,有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十几分钟后赶到的中牟县中医院医生发现,马某的呼吸、心跳、脉搏都没有了,心电图也没有任何显示。经诊断,马某为心源性梗塞导致的猝死。
马某去世后,因其临死前挣扎着把车停稳,从而保证了全车乘客的安全,媒体对这件事进行了广泛的报道,大家都称赞马某为“有道德的司机”。然而,在他去世半年后,他的家属却和保险公司打起了官司。
原来,马某猝死后,豫A92612号客车车主樊某与马某家属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了马某因意外死亡而产生的损失18万元。因该客车购买有司乘人员责任险,所以协议约定另外30万元赔偿由马某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却以“猝死属于条款约定的免责事项”为由拒不赔偿。在多次沟通无果后,马某的家属将车主樊某和保险公司一块儿告上了法庭。
【保险理赔案例分析】申请理赔被拒 法院认定猝死不属于免责范畴
法庭上,被告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辩称:马某在工作岗位上因自身健康原因导致突然死亡,应属于职工工伤事故范畴,他的家属应向其雇主或工作岗位主张权利;此外,司乘人员责任保险约定每人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30万元,本案不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不适用司乘人员责任保险,因此自己无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豫A92612号客车在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投保了承运旅客责任保险和司乘人员责任保险,每人每次事故的保险金额为30万元,被保险人按照约定支付了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司机马某在驾驶客车途中猝死,因保险合同上未直接约定猝死属于免责范围,且被告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司机马某的死亡是由疾病所致,所以,被告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法院最后判决: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付原告保险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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