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交着保险费,不料查询保单情况时,却被告知保险已失效两年。近日,市民张先生遇上了这样一件烦心事,经过多方查找,保险公司称保单失效或因员工疏忽所致,将为张先生申请续保。
【保险案例】2010年,家住微山的张先生给孩子投了一份太平洋人寿保险,每年缴纳2300余元保费,保单上规定的缴费时间为9月15日,超出两个月保险将暂时失效,超出两年零两个月将永久失效。今年9月该缴费时,张先生电话咨询保险公司了解保单情况,却被告知保险已经失效了。“当时吓了一跳,我每年都按时打款,怎么能失效了呢?”
张先生告诉记者,2011年9月他把缴纳保费的存折丢了,11月9日在保单还有6天就暂时失效时,业务员找到了他,和他一起补办了存折,并存入了保费。“当时以为存上就可以了,因为平时不用这个存折,并没注意有没有扣款。”得知孩子的保单已经暂时失效,张先生联系了济宁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不清楚为什么失效,要续保需再交500多元的利息。
张先生认为,保单失效并非自己的原因造成,于是向济宁消协投诉。27日,记者和张先生一起来到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查询后称,2011年11月份,张先生孩子的保险几次扣款都显示余额不足。“存折上共有三笔保险扣款,一份是孩子的,另两份是他自己的,他存入的所有的钱加起来比三份保单需要的保费少了100元。”对于工作人员的说法,张先生质疑三笔保单扣款时间不同,为何日期最靠前的孩子的保费没有扣除导致失效,而后面两份自己的却成功扣款,另外,余额不足或者保单失效前也没有对他提醒。
“可能是张先生换存折时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把他的存折号更替,导致孩子的保单暂时失效,或者是扣款系统出现了故障。”工作人员说,他们会查询清楚,若确定是业务员失误,会让业务员向张先生道歉,同时对张先生已经永久失效的保单进行申请延保。
对此,济宁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提醒,入保的消费者应当在扣款日期前把保费续齐,尽量不要拖延至延保期,同时经常查询自己的保险情况,有异议的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出现纠纷可向消协投诉。
“交着保费谁知保险却已失效 市民向保险公司要说法”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anli/5398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