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维权案例 >

包工头没有用工主体资格 工伤保险责任谁来承担?

 字体时间:2013-11-12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来自江西农村的建筑工人陈某,在搅拌混凝土时不幸受伤后,却发现雇请自己的包工头没有用工主体资格,他该如何主张工伤保险责任?

来自江西农村的建筑工人陈某,在搅拌混凝土时不幸受伤后,却发现雇请自己的包工头没有用工主体资格,他该如何主张工伤保险责任?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该案,依法确认将工程违法分包的承包人宜春某建筑工程公司与陈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保险案例】2012年4月,宜春某建筑公司承揽到一项办公大楼建设项目,并将其中的部分劳务工程分包给武某。后武某雇佣陈某等人从事混凝土工作。同年8月,陈某在搅拌水泥过程中被混凝土管压伤,导致小腿骨折,武某为陈某支付医疗费并赔偿2万元。出院后,陈某发现腿伤未愈,遂向承包单位宜春某建筑公司主张工伤责任,并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经调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认定用人单位为宜春某建筑公司。建筑公司不服申请复议,当地政府维持了工伤认定书。后建筑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维持了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该建筑工程公司仍不服提起上诉。经核实,武某并无用工主体资格。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本案中,被告公司擅自将部分劳务工程分包给没有施工资质和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武某,存在主观过错,遂根据前述依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包工头没有用工主体资格 工伤保险责任谁来承担?”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anli/5392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