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搭同事摩托上班,不料发生交通事故,徐某文从摩托车上坠下受伤,治疗半年医药费花去41万多元。记者昨日从佛山市社保局获悉,同事负全责但无力赔偿,市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结合现有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认为工伤,先行支付医疗费用39万元,近日她父亲专程到工伤保险科感谢。
2013年7月5日,高明区某公司职工徐某文早上搭乘同事摩托车上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从摩托车上坠下受伤,经诊断为特重型颅脑外伤和右肺上叶前段肺挫伤并出血,同事负全责,她被认定为工伤。徐某文经过半年多的治疗,医疗费用已高达41万多元,但她同事是单亲妈妈,月收入只有2000多元,没有支付高额医疗费的能力;徐某文的父母也都是外来务工者,收入不多,后期治疗费用难以为继,面临断医断药的困境。
徐某文的家属到市社保局工伤保险科寻求帮助【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社保部门最终研究通过先行支付徐某文的医疗费用方案,并将由工伤基金核报支付的近39万元划入单位及其亲属账户。徐某文的父亲当即感动得泪流满面,堂堂七尺男儿竟然怦然下跪,感谢社保局给他女儿第二次生命。近日,徐某文父亲和二伯来到市局工伤保险科感谢。目前,徐某文虽然现在还不能走路,意识还比较模糊,但正向好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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