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应该30日内对损失做出核定,现在4个月过去了,保险公司才拿出一份定损报告草稿,且计算保险货物赔款中的基础数字都是凭空估算的,这样算出来的理赔依据如何让人信服!保险公司太不靠谱了!”海口三顺物流公司(下称“三顺物流”)经理刘先生对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下称“永诚保险海南分公司”) 的理赔程序非常不满。
刘先生称,去年5月21日,三顺物流和永诚保险海南分公司签订流动资产保险业务,对设在海口、三亚4处物流基地库存的家电、日用化妆品等商品投保了2000万元财产综合险。去年11月10日,受强台风“海燕”影响,三顺物流位于三亚的仓库屋顶垮塌,公司向投保的永诚保险海南分公司报告。保险公司根据三顺物流申报的14748500元损失为基数,经三顺物流、货主公司、评估公司确认,电器设备损失及施救费用合计6527448元。在三顺物流多次督促下,4个月后,3月7日才拿到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报告草稿。
刘先生对定损报告草稿中“库存商品价值2亿元”有异议。据统计,当时三亚、海口所有投保仓库总库存商品价值不到5000万元。对此,永诚保险海口分公司理赔部经理董伟称,因三顺物流账面只有货物数量,无单价,定损报告草稿中的单价是按照电器市场价扣除相应的利润、税金倒推出来的,库存数量是保险公司预估的。
近日, 双方经多次协商达成一致,已请评估公司盘库,确定库存商品数量,商品价格则向厂家索要或由评估公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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