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离职起诉公司赔偿,法院这样判: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案件。2019年8月,李某入职某运输公司,与公司协商一致,放弃公司缴纳社保,公司给其增加工资。2021年12月,李某却以公司未给自己依法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并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法定义务不因劳动者放弃而免除,故判决运输公司应向小李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来源: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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