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传一女子上班7年上错公司,向公司索要社保遭拒,后来诉诸法律,经律师帮助,该女子成功索要社保费,并获得了相应地经济赔偿。该女子上班7年上错公司,其中过程曲折,详情如何,请看下文。
上班7年上错公司怎么可能,如果是真的,那这人怎么可能找得到工作呢?所以其中必有猫腻。个中详情如何,一起来看看。
单亲妈妈索要社保无望
汉口一位单亲妈妈陈女士,在一家影楼上班7年,当她通过法院向影楼索要社保补贴时,才发现自己没有到合同中的影楼上班,而是到同一院内的另一家影楼上班。
42岁的陈女士是一个单亲母亲,11年前离婚后,就独自带着儿子生活,每月3000元的工资除了要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外,还要负担儿子的生活、上学、培优等费用。随着儿子渐渐长大,陈女士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每个月800元的社保费让她已经无法承受了。
2017年3月,陈女士向工作了七年的影楼A公司提出,希望A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然而得到的答复却是“工资中已经含有500元的社保补贴”。
律师一招助成功
陈女士无助得很,于是诉诸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影楼A公司。但是过程中,初期很顺利,但是影楼A公司出示了一份陈女士亲笔签名,且盖有影楼B公司公章的劳动合同。
难道上了7年的班,竟然上错了公司?陈女士也疑惑不解,每次签合同时只在签名处签名,根本就没有留意过公司名称,而且影楼A公司的大门上也确实挂着影楼B公司的牌子,难道自己真的告错了?
曹律师告诉记者,假如陈女士真的是与影楼B公司有劳动关系,那么不仅所有的法律程序得重来一遍,而且还可能被认定为旷工,甚至社保补贴、经济补偿金的诉求也无法得到支持。
曹律师让陈女士不要慌张,她以银行转账工资明细为证,证明陈某的工资由影楼A公司发放。同时,曹律师仔细核对营业执照,发现两个影楼公司的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完全相同,并且经核查证实,两个公司分别由一对同胞兄弟所开,虽然是两个公司,但却共用一套人事和财务人员。
这些证据,完全推翻了影楼A公司的说词。10天后,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陈女士的诉讼请求。影楼A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江岸区人民法院起诉。去年底,一审维持了仲裁的裁决结果。
今年初,影楼A公司仍然不服,又上诉至武汉中级法院。官司打到这个份上,影楼A公司的总经理毕某(化姓)这才得知这一官司。他主动找到法官,表示此事是影楼人事部门负责人“玩巧”所致,并非影楼真实意图,愿意按一审判决结果赔偿陈女士。
今日,陈女士告诉记者,经过调解,影楼A公司支付了她社保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等共计5.6万元。
单亲妈妈带孩子不容易啊,工作上又遭遇如此窘境,上班7年上错公司怎么可能?好在陈女士求助法律途径,索要社保本无望律师一招助成功,希望广大朋友遇到维权难的问题时,一定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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