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居民医保临时外出就医起付标准是多少?
临时外出就医起付标准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5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3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4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8%;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参保人员因特殊情况(如病情紧急)需在异地就医的可先行住院,10日内补办备案手续。未经备案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各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在正常临时外出就医待遇基础上分别降低15个百分点。
拓展信息:
异地就医人员分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半年及以上的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主要是指异地转诊转院就医人员或因工作、旅游等需急诊就医人员)。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实行就医前登记备案管理,参保人员可在手机APP、邯郸市医保微信公众号,或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备案后在异地住院可通过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 邯郸居民医保临时外出就医起付标准是多少? ”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29624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与空账相对应巨额资金,本应在国家财政部有相应转账,借企业改革名义,究竟把它挪用到何处?还是哪些蝗虫吃掉了?如果挪用了,以国有资产弥补,如果哪个蝗虫吃掉了,老老实...[查看全文]
近日,天津市颁布的“调整完善社会保险”的“意见”规定: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初始参保年龄由现在的18周岁调整为16周岁。令人疑虑的是,在高等教...[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