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有起付线吗?
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符合相关法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居民医保基金按50%比例支付,每人每年支付限额为75元,超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连续参保的居民年度内未达到最高支付限额的剩余部分,逐年累计使用,中断参保缴费的累计限额归零。门诊统筹支付额不计入居民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门诊统筹实行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拓展信息: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主城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800元。一级中医(中西医)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二级中医(中西医)定点医疗机构400元,县级三级中医(中西医)定点医疗机构500元,市级中医(中西医)定点医疗机构800元。
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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