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2月1日起实施,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每月1808元,这一标准的实施将对深圳社保缴费有所影响。详细信息点击即可阅读!
深圳市政府公报显示,自2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每月1,808元人民币,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6.5元,与2013年的每月1,600元和每小时14.5元相比,分别涨13%和13.79%。
2014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信息提炼:
(一)2014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将从2014年2月1日起实施
(二)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808元/月;
(三)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5元/小时。
企业如违反2014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可向各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4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2014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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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发布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获悉,自2014年2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将比现在调高208元,为1808元/月。这一标准高于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了解到,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目前还没有公布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仍执行2013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的标准是1620元/月,广州的标准是1550元/月,天津的标准是1500元/月,北京的标准是1400元/月。
2014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意义
一是促进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让全体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是吸引劳动力资源,更好地满足我市经济发展对劳动力资源日益增多的需求。本次2014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在春节前发布信息,是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劳动者发出的明确信号,同时也便于企业统筹安排全年预算支出;
三是作为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配套措施,调整2014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力促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深圳质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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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西方国家不同的是,我国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出发点是为了缓解用工紧张状况、使劳动者获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遏制用人单位的恶意盘剥,同时也为了保障发达地区的人力资源供给。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4年的610元(原特区外为480元),提高至2014年的1808元,10年间已经增加2倍,这样的涨幅见证了深圳乃至中国经济发展所处的一个特殊阶段。不过,虽然最低工资标准涨了2倍,“用工荒”现象似乎并没有缓解。如今,一般的餐馆服务员、汽修厂的洗车工等服务业的工种,普遍存在招工难,而实际开出的月薪也基本在3000元以上了。
某种程度上,最低工资标准已形同鸡肋。作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工资制度,已经不适应实际招工状况,用人单位给出的工资待遇普遍高出最低工资1000元以上。此外,最低工资标准在部分用人单位被用于规避社保、公积金的高额缴费,即不依实际工资而是依市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缴费基数,从而可能影响员工的退休待遇和公积金领取数额。
当然,从国内外的经验来看,实现最低工资标准还是有必要的,它的确有助于为劳动者提供基本保障。但是从劳动保障与劳动者的实际需求来说,住房问题、交通问题、子女受教育问题、医疗保障问题、环境问题也是需要关注并提供某种保障的。
在刚结束的省两会上,身为深圳巴士集团员工的一名省政协委员,呼吁提高公交司乘人员的工资,认为三四千的月薪租房就要花1500元,对于他们的家庭来说生活压力比较大,希望政府为他们建设廉租房解决住房问题。从这名委员的呼吁中可以发现一种普遍的诉求:即改善劳动者待遇还需加大政府公共品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如果政府能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廉租房、公租房,能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充足的学位,能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解决“看病贵”问题,那么就可以切实减轻劳动者的实际生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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