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十条的颁布拉开了保险业新发展的大门。此次新国十条的指导有四个方面:1、推动医疗养老保险的市场化;2.发展责任保险模式,关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与民生相关的保险;3.建立巨灾救助保险机制,最大限度分散自然灾害;4.增加保险资金利用效率,发挥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5.发展三农保险,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常识网为大家整理此次新国十条的主题内容详情如下:
» 推动医疗养老险市场化
充分推进商业保险对养老、医疗的补充服务。以商业市场对现有的保障程度较低的养老、医疗社保提供强有力补充。
在养老上,促进保险服务业与养老服务业的综合发展,创新养老产品服务。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所谓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指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相结合的商业养老险。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在医疗上,鼓励推出各种医疗、疾病有关的商业保险产品,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
» 发展责任保险模式
政府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提升社会管理效率。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比如之前上海福喜事件曝光所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以责任保险模式强制保障食品安全等。
» 巨灾救助保险机制
政府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提升企业和居民利用商业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应对灾害事故风险的意识和水平。同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鼓励各地根据风险特点,探索对台风、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灾等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比如鲁甸地震,将巨灾纳入救助保险机制后,类似地震巨灾就能更全面的分散风险。
» 发挥保险在整个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将保险纳入整体市场经济发展的格局,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
在保证安全性、收益性前提下,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鼓励保险资金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促进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协调发展。进一步发挥保险公司的机构投资者作用,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 推动三农保险发展
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丰富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工具。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森林保险,以及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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