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函〔2019〕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机械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协会(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快培养和选拔智能制造应用技术领域高素质技能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41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决定共同举办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为国家级一类大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共同成立大赛全国组委会,全面负责大赛组织管理工作。全国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和技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大赛综合组织协调等工作。技术工作委员会设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大赛决赛组织实施工作。
大赛决赛由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协办。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机械行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牵头成立赛区组委会,负责组织开展本赛区竞赛事宜,并在大赛举办过程中,接受全国组委会的指导。
二、大赛分组和参赛对象
(一)大赛分组
大赛设装配钳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维修电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生产与管控)、模具工(精密模具智能制造单元综合应用)和无线电调试工(智能飞行器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四个赛项。装配钳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和维修电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生产与管控)两个赛项分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3个竞赛组别,均为三人团体赛。模具工(精密模具智能制造单元综合应用)赛项分职工组(含教师)和学生组2个竞赛组别,均为三人团体赛。无线电调试工(智能飞行器数字化设计与制造)赛项分职工组(含教师)和学生组2个竞赛组别,均为双人团体赛。
(二)参赛对象
凡从事数控机床编程与操作、数控机床装调与维修、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工业机器人操作与维护、模具设计与制造、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无人机应用技术以及切削加工领域智能制造单元技术应用等相关职业(岗位)的企业职工,以及具有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技术应用、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等专业的各类院校教师和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赛项和组别的竞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及在2018年国家级一类大赛获得前5名、国家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且为职工或教师身份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三、大赛内容
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其中,职工组和教师组按照《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模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无线电调试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要求,学生组按照《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模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无线电调试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要求,并结合智能制造应用技术领域在切削加工、模具制造、智能飞行器制造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企业生产实际命制试题。大赛重点考察参赛选手安装、调试、运用、维护和管控智能制造单元的技术水平,以及利用智能制造单元进行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能力。各赛项命题将在上述要求基础上,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相关赛项命题内容和考核评价方法。各赛项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成绩占80%。大赛试题由全国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具体竞赛规程及要求由全国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另行通知。
四、大赛实施
大赛分为省级选拔赛、全国决赛两个阶段。
(一)省级选拔赛阶段。2019年9月底前,由各赛区组织实施省级选拔,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决赛。
(二)全国决赛阶段。2019年11月上旬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全国决赛,各赛区组成参赛代表队报名参加。大赛四个赛项共计10个组别,各参赛代表队各赛项各组别限报2组参赛选手,同一单位每个赛项各组别限报1组参赛选手,参赛选手不得跨单位组队。全国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表彰奖励
(一)职工组和教师组
1.各赛项各组别全国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其中,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第6—20名,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一等奖由全国组委会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由全国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2.装配钳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和维修电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生产与管控)两个赛项获得职工组和教师组全国决赛前2名的选手,模具工(精密模具智能制造单元综合应用)赛项获得职工组全国决赛前2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由相应职业资格实施机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无线电调试工(智能飞行器数字化设计与制造)赛项获得职工组全国决赛前3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
3.装配钳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和维修电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生产与管控)两个赛项获得职工组和教师组全国决赛第3—10名的选手,模具工(精密模具智能制造单元综合应用)赛项获得职工组全国决赛第3—10名的选手,由相应职业资格实施机构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4.各赛项获得职工组全国决赛第1名并符合条件的职工身份选手,可在次年度由其所在地按程序优先推荐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二)学生组
1.各赛项学生组全国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其中,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第6—20名,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一等奖由全国组委会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由全国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2.装配钳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维修电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生产与管控)和模具工(精密模具智能制造单元综合应用)三个赛项获得学生组全国决赛前2名的选手,由相应职业资格实施机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最高至技师职业资格)。
3.装配钳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维修电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生产与管控)和模具工(精密模具智能制造单元综合应用)三个赛项获得学生组全国决赛第3—10名的选手,由相应职业资格实施机构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最高至高级工职业资格)。
(三)其他
1.对获得各赛项各组别全国决赛第1名的选手所在单位,由全国组委会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2.对各赛项各组别全国决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教练(每组参赛选手指定1名教练),由全国组委会颁发“优秀教练”荣誉证书。
3.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由全国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奖”等奖牌和荣誉证书。
4.对省级选拔赛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赛区,由全国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和荣誉证书。
5.对在全国决赛组织、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由全国组委会颁发“优秀工作者”和“优秀裁判员”荣誉证书。
各赛区可参照制定本赛区奖励办法。
六、有关要求
(一)各赛区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省级选拔赛。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紧密结合当地企业生产和院校教学实际,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要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确保省级选拔赛科学规范、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二)各赛区应依据省级选拔赛成绩确定参赛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国决赛。在全国决赛期间,要严格管理本参赛代表队选手及相关人员,遵守比赛各项规定,确保大赛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三)各赛区组委会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指定1名大赛联系人,并将联系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发送至全国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指定电子邮箱。
七、联系方式
(一)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技能竞
赛管理处
联 系 人:李乐苗
联系电话:(010)84208443
(二)全国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
联系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教育培训部
联 系 人:刘加勇
联系电话:(010)63519817、13240497018
传 真:(010)63515112
电子邮箱:jinengjingsai4895@126.com
网 址:www.cmedc.com
附件: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全国组委会人员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019年6月27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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