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15〕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总结各地2014年工伤保险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5年工伤保险工作,按照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议计划安排,定于2015年4月下旬在天津市召开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4月20-23日,4月20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天津市津利华大酒店。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2号。
三、会议内容
总结2014年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各项工作,重点是研究部署和调度进一步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贯彻落实,研究讨论贯彻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及工伤保险重点、难点政策问题等。
四、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分管工伤保险工作的厅(局)长、工伤保险处处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负责人、经办机构负责人各1人。
请各地按规定人数参会,切勿超员。
五、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差旅费用自理,食宿费会议统一安排。
(二)请于4月7日前将会议报名表传真到我部工伤保险司。
(三)请于4月10日前将到达天津市的航班和车次报送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4月20日全天在天津市机场和火车站统一接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5年3月23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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