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函〔2019〕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定于4月中旬在县级以上城市开展2019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4月15日至21日。
二、活动主题
就业政策惠民企,就业服务促发展。
三、服务对象
(一)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用人单位。
(二)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岗下岗职工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求职者。
四、活动内容
(一)提供一次用工指导服务。各地要联合开展用工指导服务,走进产业园区和民营企业,充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发展前景和政策落实、用工需求、招聘难点等情况,认真听取企业对完善政策、强化服务的意见建议。要针对民营企业特点,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提供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处理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引导企业知法守法。
(二)组织一次惠企政策宣讲。各地要全面梳理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特别是“降、返、补”等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形成惠企政策清单(见附件1)。要通过集中宣讲或走访企业等形式,向企业全面解读政策内容、申办流程和补贴标准,并帮助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落实相关政策,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三)举办一次系列招聘活动。各地要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开展招聘活动。要深入产业园区,利用产业集聚优势,开展行业性招聘活动。要根据企业招用工需求,开展急需紧缺工种的专场招聘。要针对高校毕业生特点,开展行业性、专业性的校园招聘。要针对去产能企业职工、转岗下岗职工,开展专项招聘。要针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送岗位入村入户活动,将政策、服务、岗位、培训送到户、送到人。
(四)开展一次集中典型宣传。各地要对在促进就业方面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示范效应、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数量较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民营企业和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并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优秀员工,加强宣传报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民营企业促就业、稳就业的良好形象,激励广大劳动者在民营企业工作岗位上奋发进取,开拓创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创新组织形式,细化工作安排,将民营企业招聘周打造成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特色品牌。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广泛动员企业和劳动者参与。要根据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二)广泛宣传报道。各地要做好招聘周活动的统筹安排,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提高社会知晓度和活动参与度。要及时组织媒体进行跟踪报道,重要活动、创新做法、特色举措等可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招聘周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在中国公共招聘网(www.cjob.gov.cn)设立“2019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专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活动链接,及时将招聘活动和岗位信息上传到中国公共招聘网(具体要求可从http://www.cjob.gov.cn/2019myqyz/index.jhtml下载)。
(三)做好规范管理。各地要加大信息审核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防止就业性别歧视。要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招聘活动现场安全有序。
(四)及时统计总结。请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及时汇总招聘周活动情况,总结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活动总结、惠企政策清单和“2019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4月26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附件:1.鼓励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主要政策清单
2.2019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全国总工会 全国工商联
2019年4月1日
·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附件.doc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全国总工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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