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为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减轻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压力,即日起在我市开展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冲还贷业务(简称“冲还贷业务”)。现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冲还贷业务,是指委托人委托公积金中心每月自动划转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通过内部转账方式直接冲还其当月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冲还贷业务不成功的,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全部从借款人约定的银行还款账户扣除。
二、申请对象
冲还贷业务申请对象为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以下称“委托人”)。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只允许一个委托人签约。委托人可就近到公积金中心任一服务厅办理签约手续。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暂不开展冲还贷业务。
三、申请条件
办理冲还贷签约手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
2.委托人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余额充足;
3.委托人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无逾期;
4.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状态正常,不能为封存、标记为“失信职工”及人民法院冻结状态;
5.未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已办理委托提取还贷业务的,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厅办理委托提取还贷业务解约手续。
四、申请材料
1.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扫描上传后退回);
2.委托人为借款人配偶,信息系统无法证明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原件扫描上传后退回)。
五、遇下列情形之一,冲还贷业务解约
1.委托人申请解约的,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厅办理;
2.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自动解约;
3.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自动解约;
4.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自动解约;
5.其他情形解约(被人民法院冻结的,由公积金中心予以解约)。
温馨提示:
1.冲还贷签约业务由职工本人申请,不得由他人代办。
2.冲还贷业务实行委托人当月申请、公积金中心次月对冲的原则。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由公积金中心进行对冲记账。
3.冲还贷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应随时关注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账户封存、账户被法院冻结、信息变更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4.公积金中心已开通冲还贷签约网上受理业务。委托人可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点击“网上服务厅”,进入“个人用户登录”,办理冲还贷签约业务。
5.欢迎拨打12329热线电话、登录网上服务厅或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厅进行业务咨询。请关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我市最新住房公积金政策。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月22日
“淄博市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冲还贷业务的公告”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fagui/16945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