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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互联网+人社”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黑人社函〔

 字体时间:2016-09-13来源:黑龙江省人社厅网站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现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互联网+人社”2016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互联网+人社”2016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9月13日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互联网+人社”2016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按照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要求,结合互联网技术发展与当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为指导,全面推进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模式、互联网技术与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融合,以业务模式创新为核心,以信息化为基础,按照“互联网+”的理念和思维,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优势,加强人社领域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二)工作目标。以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流程再造为原则,大力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围绕服务民生和简政放权中心任务,再造业务流程。推动现有人社业务按互联网思维进行优化和精简,并为政策制定和完善提供支持,初步将“互联网+人社”行动成果在人社系统内部广泛应用,促进人社管理模式创新,同时将各项人社业务服务创新成果及业务能力面向社会输出,提供基础保障。继续建设和完善省级大集中数据业务云平台,2016年初步形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云架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数据资源应用,2016年底,依托“互联网+人社”系统,建成统计分析、决策支持、基金监督、内控监管信息系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全力推进互联网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深度融合。将实体大厅的各项业务经办逐步延伸到网站、微信、手机终端;加快实现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按照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做好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

2、梳理各项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建立人社系统政策法规知识库,将符合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适时向社会公开。

3、加快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进度,扩展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在现有社会保险应用的基础上,实现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和就业类业务的普遍用卡,推动人社系统与银行系统联网,利用互联网网上服务大厅,实现社会保障卡补卡、取卡自助服务功能。

4、丰富和完善12333人社咨询服务系统基本服务功能,在现有电话语音服务基础上,将公务员、人事人才业务纳入咨询服务范围,发挥好综合咨询服务的基本功能。

(二)持续推进电子政务体系建设

1、扩展就业服务平台,提升就业服务能力。

(1)重新规划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依托省级大集中数据资源,整合龙江人力资源市场网,采取PPP模式,与专业服务机构合作,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更加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

(2)利用网络开展就业创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政策咨询。以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需求为导向,在基层服务平台新增政策咨询功能,或设立自动查询终端,将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和办事指南等须知向社会公开,实现就业创业及社会保障政策的及时宣传和查询。

2、推进社会保险全面上线,创新服务手段。

(1)大力推进“智慧社保”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网上业务办理。采用网站、手机终端、微信、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业务办理、信息查询服务;创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手段,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有机结合。

(2)推进分布式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系统“云计算”改造并逐步接入省级大数据平台;建设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支持省内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功能,推进医保智能监控应用。推进工伤保险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省级再次劳动能力鉴定信息系统上线。

(3)失业保险数据2016年底前全部纳入省级大数据平台管理,加强失业保险与其他人社业务协同,简化业务流程,强化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

3、改造劳动关系系统平台,创新维权服务新模式。

(1)改造企业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初步实现网上劳动用工备案,并实现与社会保险、就业业务等工作协同联动。

(2)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现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互连互通。启动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平台,提升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监测数据水平。建设网上省、市劳动保障监察案件预防和处理指挥中心,及时妥善处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突发群体性事件。

(3)整合调解仲裁信息平台,构建维权服务新模式。改造劳动人事仲裁办案系统,整合调节仲裁内外网资源,实现办案信息交互。打通调解仲裁信息平台与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的网络通道,实现裁决书的网上公开及案件进度信息实时网上查询。

4、加快人事人才业务系统建设改造。

(1)加快推进人事人才自建系统和使用相关外部系统的改造工作。将省级领军人才、留学回国人员、政府特殊津贴和省长特别奖、百千万人才工程遴选、黑龙江省干部调动等相关业务系统接入到省级大集中平台;将省厅负责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数据纳入到省级平台。

(2)完善博士后管理、博士后资助、人事考试等系统,实现线上线下管理服务一体化。建设引才引智资源平台,实现项目国际对接。推进外国专家信息与公安部门数据共享,加强对在我省合法工作的外国人有效管理和监控。建设机关事业工资管理数据综合服务系统和留省博士津贴网上审批系统,初步实现工资相关业务信息化管理。建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完善流动人员电子档案管理。

5、升级整合公务员管理系统。

(1)完善公务员管理平台,调整平台功能。逐步实现职位管理、考试录用、培训与监督、考核奖惩一体化管理。

(2)升级公务员考录平台,建立考官管理系统,实现从招考信息发布到考试结果公布全过程网上公开。

(3)启动公务员网上平时考核系统试点,实现对公务员的日常监督考核。

(4)建设完成公务员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扩大网络覆盖面。采取学时制与网上考试相结合办法,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需求,分级分类逐步建立网络培训课程体系。

(三)加快大数据平台建设

1、进一步完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云平台,推动各业务上线,2016年底50%的人社业务数据纳入省级平台。推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在充分调研企业和公众需求的基础上,开发各类个性化、精细化的便民服务软件,同时跟踪问效服务结果,为完善相关政策提供支持。

2、建设统计分析、决策支持、基金监督和内控监管系统。依托省级人社大数据平台,完善统计分析系统,建设决策支持系统,提升行政决策和风险防范能力,为规范决策行为提供信息支持,全面提高人社决策科学化水平。建设基金监督和内控监管系统,提高基金监督和业务监管能力,自养老保险开始,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其各项业务运行情况、基金安全进行动态监测和预测预警,有效提升人社科学监管能力。

3、加大数据的汇集和共享力度。整合人社业务平台生产数据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外部数据,并充分利用人社部全国共享数据,加强与外部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的多方数据共享、制度对接和协同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充实“互联网+人社”领导小组工作职能,全面统筹协调实施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地市要在省厅的部署下,做好本地信息化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本地“互联网+人社”进程。

(二)加强“互联网+人社”培训力度。通过聘请专家讲座、专题培训和业务指导等途径,开展1-2期全省人社系统的互联网知识培训,培养互联网思维,提高全省人社系统干部对开展“互联网+人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服务能力。

(三)全面提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保障“互联网+人社”顺利实施。加强省级数据中心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安全管理,确保应用系统的可防护性。提升安全防范技能,更新技术手段,构建全方位安全防护体系,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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