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函〔2017〕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委、局)、商务厅(局)、国资委、总工会、团委:
2014年12月18日,第69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7月15日确定为世界青年技能日。为了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让更多青年人走技能成才之路,助力上海申办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开展2017年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一)时间:2017年7月15日
(二)主题:技能中国行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工匠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着力宣传工匠精神的背景和意义,工匠精神的现实作用和内涵,工匠精神的时代代表人物,培育工匠精神的有效成果。
(二)宣传政策措施。党和国家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中国制造2025”、技能扶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要求、国家和地方在创新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评价使用、竞赛选拔、表彰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宣传先进典型。在世界技能大赛等技能竞赛中获奖以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青年技能人才的成长经历、突出成绩、先进事迹等,历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
(四)宣传技工教育。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技工教育的政策措施,技工院校发展状况和办学特色,技能脱贫千校行动阶段性成果,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技能成才的经验做法等。
(五)宣传技能大赛。我国加入世界技能组织、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中国宣布申办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意向的重大决策,全力备战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的情况和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进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组织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各类企业、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开展宣传工作。积极主动争取同级宣传主管部门及新闻单位对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二)突出宣传重点。要将青少年作为重点宣传对象,采取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高全社会对青年技能成才、技能就业的认可程度。要将宣传活动与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紧密结合,特别是要加强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的宣传,引导更多青年上技校、学技能。共青团中央在2017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框架下,组织技工院校围绕活动主题开展专项行动,邀请全国青联技能人才界别及各级青联技能人才界别委员共同参与。
(三)创新宣传形式。7月15日,各地要组织本区域内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各类企业、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在公共场所举办“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作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画、宣传册和宣传卡(明信片),各地可直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版集团网站(www.class.com.cn)下载宣传画电子版,用于网站、电子屏幕展示,或根据实际需求,制作纸质宣传画、宣传册、宣传卡(明信片)并广泛张贴、发放。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开展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四)总结经验成果。各地人社部门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成果和经验,并及时上报关于青年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典型案例、特色做法、工作亮点等方面的素材,以便向中央有关媒体和部属媒体推荐报道。各地请于7月底将活动总结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系人:王博远
电话:(010)8420745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2017年6月22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fagui/15539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