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发布2016年度南通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明确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企业参保人员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至每月16800元,下限不作调整仍为每月2550元。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规定,我市对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低、中两个标准不作调整,仍为每月2650元和每月3089元,高标准调整为每月5600元。
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市区(含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工资基数不作调整,仍为每月4273元,其他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
拓展阅读
南通市区社保缴费基数即将申报
全面推行网上经办
市社保部门特别提醒,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用人单位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市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就业和社会保险网上经办,正常缴费单位均可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希望广大用人单位尽快纳入并使用网上经办系统。
柜面申报填表要求
据悉,柜面申报各单位需按规定填报《南通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南通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相关表格可到市区各社会保险办事窗口领取或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snt.lss.gov.cn )资料下载栏内下载。而已开通网上经办服务的单位,则按照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办事规则和协议书约定办理申报业务,无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地点共设5个
此外,2015年度市区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共设有5个申报地点,其中市本级所属单位申报地点为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三楼58号、59号窗口;崇川区所属单位申报地点为市青年东路94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1楼;港闸区所属单位申报地点为港闸区江海大道696号和丰大厦B座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1楼;开发区所属单位申报地点为开发区金桥路9号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底楼大厅;滨海园区所属单位申报地点为通州湾新区滨海大道市政务中心通州湾分中心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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