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

 字体时间:2004-05-28来源:其他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劳社厅发〔200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精神,为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现就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

(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向混合所有制企业转制的进程加快,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迅速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成为我国城镇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的主要渠道。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是改善经济环境、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医疗保险保障能力、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当前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工作力度,促进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要以做好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和解决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资金为重点,巩固和扩大国有企业转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后的参保面。要以私营、民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中小企业参保率。要以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积极探索他们参加医疗保险的有效途径和办法。要以大中城市为重点,加强工作指导,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梯次推进。

二、坚持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政策

(三)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缴费水平与待遇水平相挂钩的原则,通过建立统筹基金和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将他们纳入医疗保险范围,重点解决大额医疗费用风险。对门诊等未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给予适当补助。

(四)逐步将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根据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特点和医疗需求,合理确定缴费率和保障方式,解决他们在务工期间的大病医疗保障问题,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对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

(五)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统一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和标准等医疗服务管理政策和办法,及时结算医疗费用,保证待遇落实。在坚持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基本政策的同时,可以根据不同的保障方式,采取待遇支付标准与连续缴费年限挂钩、建立最低缴费年限制度等办法,鼓励用人单位和各类从业人员连续参保。

三、强化医疗保险管理,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六)加强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和基金征缴。对灵活就业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规模较小的企业等难以准确核定缴费基数的,可以参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七)根据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用工制度灵活、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将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延伸到街道社区。充分利用银行、邮局等社会窗口,委托办理缴费手续,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

(八)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部门协调,积极争取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为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九)各地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的具体方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分析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和管理措施,积极稳妥地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逐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fagui/13112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