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元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最基础的社会保障,给灵活就业人群提供社保起到了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和促进城镇化具有一举多得的效用,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这一特殊劳动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
2015年广元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表
社保重要提示
1.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统一为当年1月至12月。超过规定时间未缴费的人员,符合补缴政策的,在申请补缴时将按规定加收利息和滞纳金。
医疗保险中断缴费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视为断保。从补费或再次参保缴费之日起,满12个月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报销支付。
2.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年社会保险费采用委托银行代扣代缴方式,实行按月扣缴。当年社会保险费代扣完毕后,可在次年1至4月期间持《社保卡》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打印缴费凭据。
扣款账户应保证资金充足,避免因扣收银行短信服务费等造成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影响个人享受社保待遇。
3.按照广元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人社发〔2015〕44号)规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凭社会保障卡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险个人业务,未办卡人员请及时申领,确保个人社保业务办理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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