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保,政策有了,制度定了,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刚性不够,让位于项目优先、让位于领导批示。8月12日上午,湖南省政协第十场双周协商会聚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袁海平说起这一问题时感慨不已。省政协副主席武吉海、杨维刚,秘书长袁新华出席。
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保,核心问题就是“钱”。钱从哪里来?袁海平介绍,虽然湖南规定了用地单位缴纳、政府划拨和集体补助三方筹资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面临许多现实困难,征缴、划入、征收缺乏有效手段,欠费越来越多。截至2014年底,全省用地单位累计欠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58.1亿元。
如何合理确定政府、集体经济与个人资金的分担比例?湖南省政协委员、中国人寿湖南分公司总经理刘凤全参考了浙江、重庆、海南等地做法后认为,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出资比例大致分为50%、30%、20%的方式得到较为广泛的认同。
他认为,这一分担比例适合湖南的实际情况,理由是该出资比例在湖南财政可承担的范围内,也能够保障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达到其心理预期,“村级集体经济承担30%,既能缓解政府财政压力,也能减轻农民负担。”
不过,省财政厅副厅长欧阳煌在回应这一建议时表示,明确各方出资比例确有必要,但比例如何定,政府究竟出多少……要经过大量的测算,不能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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