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在劳资分责、政府担保的基础之上,一定的缴费决定着一定的保障水平,过高过低都不合理。费率过低不足以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而费率过高又会直接加重用人单位与参保人的负担并损害代际公平。
广州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分为上限和下限两个范畴,上限是缴费基数的300%,下限是缴费基数的60%。其中,广州市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来计算,广州社保缴费基数2015要根据2014年广州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2015广州社保基数调整对于事业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如下,缴费比例:单位:0.9%/1.2%/1.5%;个人:05%;缴费基数上限:17424元;缴费基数下限:1550元。广州社保基数调整本次标准执行时间从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014年度社保费各险种缴费基数对照表(2014年7月1日调整)
征收品目名称 |
统筹区 |
调整时间 |
缴费基数上限(元) |
缴费基数下限(元) |
说明 |
用 人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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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从化市属 | 2014年7月1日 | 13404 | 2139 | |
农转居养老保险 |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 2014年7月1日 | 13404 | 1742 | 上省平*300%下市平*30%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属 | 2014年7月1日 | 17424 | 3485 | 上5808*300%下*60% |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属 | 2014年7月1日 | 5808 | 5808 | 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
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 |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属 | 2014年7月1日 | 5808 | 5808 | 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
补充医疗保险 |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属 | 2014年7月1日 | 5808 | 5808 | 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
住院保险 | 全部 | 2014年7月1日 | 5808 | 5808 | 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
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 | 2014年7月1日 | 5808 | 5808 | 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 |
工伤保险 | 2014年7月1日 | 17424 | 1550 | 上5808*300%下:市最低工资 | |
失业保险 | 2014年7月1日 | 17424 | 1550 | 上5808*300%下:市最低工资 | |
生育保险 | 2014年7月1日 | 17424 | 3485 | 上5808*300%下*60% | |
本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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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属 | 2014年7月1日 | 13404 | 2139 | |
其他险种 | 全部 | 2014年7月1日 | 5808 | 5808 | 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
注:两区两市7月农转居养老保险暂不调整
养老保险的下限暂不调整(粤地税规便函[201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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