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失独老人“优先入住”
新华网北京3月4日专电(记者林苗苗)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日后将明确接收对象和职能定位,在传统的政府供养保障对象的基础上,新增困境家庭和优待服务两类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失能或70周岁以上老年人也将享有公办养老机构“优先入住”。
北京市日前印发《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强调了公办养老机构以强化托底、保障基本为原则,并提出明确接收对象、建立评估登记和分类入住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的工作机制等。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除公办公营的养老机构全部床位用于接收政府兜底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外,公办民营、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也应至少留出20%的床位用于接受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
随着第一批独生子女的父母逐渐步入老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养老问题也日益凸显。北京市民政局在对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进行分析时指出,考虑到失独家庭老年人群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老无所依的特殊性,失独家庭中失能或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参照困境家庭保障对象或优待服务保障对象接受政府基本养老服务,提供参照市场价格适当优惠的供养、护理服务。
据了解,北京计划将第五社会福利院改造为专门保障失独家庭中符合条件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此外,符合条件的失独老人还可选择入住区县、街道乡镇属公办养老机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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