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部门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法规法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免费提供一次职业培训。
关于领取期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相关法规第十七条法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法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武汉失业保险领取金额有多少?大概怎么计算的?(2)”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34316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别以为你手头的社保卡就只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保信息,今后它的功能增多了!5月31日,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称,重庆市已正式启动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保障卡试点工作...[查看全文]
青岛人社局将通过企业邮箱向用人单位发送“关于发放社会保障卡的通知”和“青岛市社会保障卡发卡协议”,同时,将上述材料发布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供用人单位...[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