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申报对象及流程
申报人群:
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
申报时间:每月1日至20日(工作日)
①当年费用申报截止日期:次年1月20日
②当年丢失票据申报时间:次年4月1日至30日
办理条件:
1、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
2、计划生育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3、手工报销期间、补换社保卡期间、新参保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4、符合医疗保险法定在外埠就医发生的费用;
5、符合医疗保险法定本市外购药品的费用。
申报流程:
(一)门(急)诊办事材料:
1、《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或《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审核表》;
2、《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或《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明细表》;
3、收费票据;
4、处方底方(急诊需提供急诊处方底方);
5、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6、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7、急诊诊断证明;
8、报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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