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0日,笔者从达州市就业局获悉,随着达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文件的出台,该市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也水涨船高,从今年7月1日开始,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250元的70%执行,失业保险金由原每人798元/月调整为每人875元/月,人均提高77元/月,上调幅度为9.6%。
今年上半年,达州市实征失业保险费7592万元,累计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5500万元,全市失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后,达州市失业保险基金每月将增加支出约88万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提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待遇水平,有力保障其基本生活。
(张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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