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出台的《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异地务工人员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今后异地务工人员在东莞有稳定工作,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的,失业后将可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
在就业、创业所在地登记
据市人力资源局就业促进科科长李启云介绍,异地务工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应当同时符合三项条件。首先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其次要已在东莞办理就业登记:还要在东莞连续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或者在东莞开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满6个月后停业。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应由本人自符合失业登记条件之日起90日内持有效资料到就业、创业所在地的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或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
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或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应当自受理失业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和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给予办理失业登记,将登记失业人员的个人资料录入失业登记管理系统,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仅限本市使用),同时建立个人资料档案。
最高可获职业培训补贴2300元
市人力资源局透露,登记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东莞按规定享受相关的政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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