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获助范围扩大
从市人社局养老失业保险科获悉,我市转发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据了解,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我市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简称“稳岗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底。实施的范围是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补贴的标准是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来源:来宾日报)
“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的条件”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11496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