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工伤申报办事指南
受理条件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
办理部门
12333咨询部门统一受理电话申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书面申报。
需提交资料
电话申报:打12333
书面申报: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
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应按以下规定提出申请:
1、参保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24小时内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进行电话申报(或直接通知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用人单位不申报的,该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告知方式、办结时限
电话申报,即时办理。书面申报60天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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