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住房公积金 >

南京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实施细则

 字体时间:2016-11-11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6]11号)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规定,现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有关事项做出相关的规定。以下是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南京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实施细则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6]11号)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规定,现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取条件

出资增设电梯业主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提取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二、提取额度

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

三、提取时限

自电梯使用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四、办理流程

(一)项目备案。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者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增设电梯工程费用分摊方案、增设电梯相关费用发票、政府补贴凭证(不享受政府补贴的无需提供)、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申请表(见附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二)职工提取。项目备案后,缴存职工或其配偶携带《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房屋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上提取规定自2016年11月10日起施行。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4日

拓展阅读:

10月中旬南京市出台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并于昨日起正式实施。针对该办法中提及的“出资增设电梯的业主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一项,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专门发布了提取细则,规定夫妻双方可以提取的公积金额度不得超过所分摊的金额,该细则同样于昨日起施行。

在今年10月13日出台的《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中,为了鼓励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南京市政府明确了出资增设电梯的业主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出资增设电梯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主,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提取额度不超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制订了《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提取条件、额度、时限、流程作了具体规定。

(一)提取条件。《通知》规定“出资增设电梯业主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提取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明确了提取对象,是出资增设电梯业主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出资增设电梯业主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就不存在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

(二)提取额度。《通知》规定“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明确了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合计的提取限额,最高不超过增设电梯个人分摊金额,有政府补贴的需扣减补贴金额。如缴存职工家庭增设电梯分摊费用为3万元,政府补贴为1万元,则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2万元限额内根据本人缴存余额情况自主确定提取金额;夫妻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提取金额不超过2万元。

(三)提取时限。《通知》规定“自电梯使用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参照目前购房提取时限的相关规定,即在购房有效证明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四)办理流程。《通知》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者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增设电梯工程费用分摊方案、增设电梯相关费用发票、政府补贴凭证(不享受政府补贴的无需提供)、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申请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项目备案后,缴存职工或其配偶携带《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房屋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同时,明确办理流程是先办理增设电梯项目住房公积金提取备案、再办理职工个人提取。通过先办理项目备案,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预先掌握了项目建设相关材料和增设电梯费用分摊情况。这样,职工个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就无需再提供项目建设和分摊费用相关证明材料,减少了办事材料。

(五)办理地点。主城区缴存职工可以携带全部提取材料到所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银行网点申请提取,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缴存职工请携带全部提取材料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申请提取,具体地址可以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南京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实施细则”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jijin/13810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