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经讯(记者 陈敬儒 通讯员 黄建峰)海南经济报记者从省社保部门获悉,我省清理回收历史挤占挪用社保基金和不良存款工作成效明显,截止2009年4月20日,全省已清理回收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10085万元、不良存款7024万元;同时对确实无法回收的社会保险基金1333万元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由省财政厅拨款予以偿还,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据了解,我省挤占挪用社保基金情况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产生于1997年以前,当时政策允许并鼓励社保经办机构将社保基金投入生产经营领域或存入政策性银行,1997年后,为维护基金安全,国家要求投入到商业性经营领域的社保基金必须全部退出,并对存入银行也作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部分经营实体资金周转困难和政策性银行的调整等原因,导致部分基金不能及时撤出,成为被挤占挪用的社保基金和不良存款。对于清理回收挤占挪用社保基金和不良存款工作,我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一直十分重视,通过采取积极协商、法律追讨、资产拍卖等方式,陆续回收了部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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