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专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刘铭———
对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而言,4月份是一个挑战“难度”的月份。
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将由2011年的1462元提高到2012年的1662元。这意味着人均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由审定的150元增加到200元。
对此,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刘铭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明确表示:“确保新增的基本养老金在4月份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养老金兼顾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
华商晨报:从1462元到1662元,这个调整幅度在历年的调整幅度中,大还是小?
刘铭:自200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纳入全省重点民生工程之一,连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人均养老金水平在全国各省的位次连年上升,2011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462元,比2005年增加844元,翻了一番多。
2012年3月17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为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00元。此次调整后,我省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662元,增长幅度达13.7%,是历年来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华商晨报:为什么会这么大?是因为统筹基金的支付压力比以前小了吗?
刘铭: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这一点需要强调并且加以说明,到2011年底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已经达到450多万人,占全国退休人员总数的1/8,是全国退休人员最多的省份之一。近年来全省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压力相当大,一直有缺口,靠各级财政投入解决。
这次调整,国家的指导性意见是按照上年度全省平均养老金水平10%的标准进行调整,即月人均提高140元。可是考虑到我省养老金偏低的实际情况,省委、省政府决定加大力量,冲到200元,这样基金的支付压力就更大了。省政府决定采取加大征收力度和财政投入力度等措施,确保按时足额发放。这次调整就是在这一情况下进行的,而且调整幅度历年来最大,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华商晨报:既然压力大,如何确保不是口头承诺?
刘铭:为确保此次调整待遇按时足额落实到位,首先,全省继续加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整了扩面征缴计划,并下达到了各市;其次,督促各级财政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险投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按照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筹措资金,坚决把这项惠民政策抓实抓好,确保新增的基本养老金在4月份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华商晨报:此次调整的原则和办法是什么?
刘铭:这次调整采取了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工作) 年限等因素适当挂钩,体现公平与激励因素的有机结合。特殊调整是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担任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再适当倾斜,对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继续按照调整后待遇标准不低于本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办法进行调整。特殊调整旨在缓解矛盾、理顺关系,通过对特殊对象实行倾斜,逐步理顺早退休与晚退休、企业与机关事业同类人员之间待遇差距过大的矛盾。
城镇居民医保扩面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市
华商晨报: 今年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5%,为什么是95%?
刘铭:2007年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积极努力下,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截止到2011年底,全省城镇居民参保总数达到620万人,参保率达到92%;参保患者的待遇水平不断提高,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到70%;同时建立了大病和普通疾病门诊费用统筹,使医疗保险的受益面扩大,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减轻。
我省的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虽然有了较快发展,但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所以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今年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5%的目标,使更多的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华商晨报:提高3个百分点意味着什么?
刘铭:虽然是3个百分点,但任务相当艰巨。为实现这一目标,将采取以下综合措施,协同推进参保工作。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制。省里将参保扩面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市,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范围,通过工作调度、加强督导,促进各地政府做好参保工作。二是通过政策调整,提高待遇吸引城镇居民踊跃参保。继续提高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增加药品的使用报销范围,确保医疗保险用药需求;完善支付制度,采取措施控制个人自负部分的增长速度,体现居民医保制度相对商业保险的制度优越性。三是切实做好门诊统筹工作。通过提高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把门诊普通疾病纳入保障范围,让更多的人受益。同时重点解决好婴幼儿、青少年学生等未成年人门诊就诊问题。进一步完善门诊特病制度,扩大门诊慢病种类并提高保障水平。四是继续做好新生儿、中小学生、大学生、社区居民的参保服务工作,方便居民便捷参保;积极做好低保户、重度残疾等困难居民参保工作,提高对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参保缴费政府补助标准,减轻其家庭或个人缴费负担。
确保高校毕业生年底总就业率达90%以上
华商晨报:对于大学生到用人单位做见习生,我们省是怎样考虑的?
刘铭:2009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通知,至2011年已连续三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三年来,全省共组织10661名高校毕业生见习,其中2009年为2655人、2010年为3431人、2011年为4575人。一是制定优惠政策待遇。见习单位为见习生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见习补贴,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及时调整见习补贴标准;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各级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见习生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二是建立了工作体系。省及各市都建立了见习计划实施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了上下相互贯通、横向密切配合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体系。三是扎实有效地组织推进。不断改进工作方式,简化工作程序,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今年我们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任务指标已下达各市。
华商晨报:今年我省对于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的目标是多少?
刘铭:2012年,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以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兜底安置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年底总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华商晨报:您所说的“专业转换”和“兜底”指的是什么?
刘铭:“专业转换”是指针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而进行的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主要就是围绕市场急需紧缺的专业和岗位,对受专业限制而难以就业的我省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在培训对象上,以就业困难对象为主,兼顾其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培训方式上,以订单培训为主,兼顾定向培训;在培训方向上,以相关相近专业转换培训为主,兼顾个人意愿和基础;在培训内容上,以强化提升就业能力和职业技能为主,兼顾必要的基础理论学习;在培训组织上,以大型企业集团的规模化培训为主,兼顾发挥社会培训机构的组织作用。2009年以来,全省累计培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8749人,其中:2009年1803人、2010年3617人、2011年3329人,培训后就业率达57%以上。
“兜底”是指开发大量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同时满足了政府职能向基层延伸、服务职能覆盖城乡群众的需要。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不低于1000元的薪酬或生活补贴,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自2009年以来,全省共兜底安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5340人,其中2009年3188人、2010年1086人、2011年1066人。
【出处: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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