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吴斯婷)近日,厦门的养老保险退休审批开始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据厦门市人社局介绍,此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包括: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到龄正常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退休、退职审批业务(简称退休业务);被征地人员退养审批业务;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审批业务;为档案寄存于厦门市人才中心的人员开具调档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固定工,但缴费年限不足10年需一次性补足的,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退休人员退休证遗失补办;恢复“买断工龄”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等退休审批相关的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业务、征地退养、抚恤费申请等业务,原在市、区社保中心窗口申报并提交材料的,现在应到政务服务中心或区社保中心申报。原在养老保险处办理的固定工一次性补缴、开具调档函、补办退休证、恢复“买断工龄”等业务,需至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需要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可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科,具体经办窗口是15号、16号窗口。
参保个人办理退休申报时间为每月1日—15日,单位职工办理退休申报时间为每月1日—20日。固定工一次性补缴、开具调档函、补办退休证、恢复“买断工龄”等业务的办理没有时间限制。在各区社保中心办理的各项业务按各区规定时间办理。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如果是2003年6月前以个人身份参保过、现为个人参保身份的人员,应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如果是2003年7月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应到户口所在区的社保中心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如果参保人身体不好,可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申请办理因病退休、退职,劳动能力鉴定经办窗口在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
【出处:海西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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