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难讨是个老问题。伤者经常要拖着病体打很久的官司才能在法律上得到赔偿支持,而真正拿到钱又要费一番周折,一些老板或包工头总是想方设法逃避执行
工伤调解记
“乡亲们,你们冷静下。”面对四十几个不明真相的农民工阻碍法院正常执法,执行法官罗彬大声疾呼,“这个事情只要老胡和小陈双方坐下来谈一谈,完全是可以解决的,请大家充分信任我们。”
近日,在福建厦门何厝一个农民工聚集地的一次正常执行工作中,罗彬正遭遇了她工作以来最为严重的“危机”。然而事件的缘起则要追溯到两年前。
老乡因工伤结仇
胡三和陈四均来自贵州。两个人一起从西南偏隅的山寨来到厦门打拼。胡三年纪小,脑子活,经常可以承包到一些泥水匠的小工程,而后组织老乡一起干。在同乡眼里,他是个讲义气的人,也是个能赚大钱的人。与胡三不同,陈四已年届五十,本着小富即安的想法,虽然腿脚不便,他也总能在建筑工地找到零活,打打下手,生活倒也衣食无忧。
2011年底,胡三承包到某电信运营商信号基站的建设工程,他找陈四来帮忙。面对老乡的邀请和不菲的日薪,陈四答应了。
原本事情应该朝着美好方向发展,然而命运却跟他们开了个玩笑。在基础桩施工工作中,陈四不慎摔到沟底受伤。
“住院住了13天。过了大半年,走起路来还是会痛,医生说可能留下病根。” 虽然被工友及时送医,但是陈四仍落下伤残(十级),走起路来一瘸一拐。
在主动支付5000元医疗预付款后,胡三觉得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陈四眼见治疗费用“断炊”,被迫抛下老乡情谊,把事情闹上了法庭。
多方查询找不到执行财产
胡三在庭上多次辩称“陈四的伤是自己不注意而造成的,跟自己无关”。但经过法庭审理查明,陈四系为胡三所雇佣,在从事受雇劳务中受伤。作为雇主,胡三对陈四在工作过程中所受到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胡三赔偿损失6万余元。
然而在案件生效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罗彬却遇到了难题。她向银行、房管局、车管所发出查询通知之后,却找不到胡三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对这一结果,陈四根本不相信,开始质疑法官,“胡三做那么大的生意,怎么会没钱?一定是你们没有仔细查清楚。”
陈四的处境让人同情。他与岳父母共同生活,岳父母年事已高,没有劳动能力;他又育有两名子女,均未成年,也无法分担经济压力,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这笔赔偿金无疑是他渡过难关的最大希望。
可是,当罗彬到胡三家中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时候,她见到的情况却与陈四的描述完全不一样:胡三一家五口人挤在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中,屋顶是用简单油布遮挡,顶得住风吹却经不起雨打,屋内唯一值钱的物品就是那台14英寸的彩电。家中小孩嗷嗷待哺,唯一健在的老人也是卧病在床……要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几乎不可能。这让罗法官感到很迷惑。
胡三和陈四,到底谁在撒谎?
“工伤调解记”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4954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