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2014年居民医保缴费期限延长一周
参保居民别错过补缴时间
本报讯 (记者 胡 艺)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昨日传来消息,针对部分居民因故未能及时完成缴费的特殊情况,郑州市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可延期至12月30日,提醒参保者务必在7日内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明年全年将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根据政策规定,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014年度医保费缴纳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逾期未缴者,2014年1月1日起,将不能享受2014年度居民医保待遇。目前,该市居民医保缴费日期截止后,仍有部分参保居民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缴费,该市社会保险局特延长一周时间,即2013年12月24日起至12月30日期间,参保居民可补缴2014年居民医保费,逾期仍未缴费的将不能缴费,也不能享受2014年医保待遇。今后,居民医保年度缴费时间仍确认为7月1日至12月20日,不再延长缴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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