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快建立多层次社保体系 以满足不同人群保障需求
近日有民调分析发现,广东民众对社会保障评价多有改善,反映出政府大力推行社保“广覆盖”获得了民众的认可。但不管是城镇还是农村,作为重点保障对象的低收入者,对“社会保障”仍较为不满,不满者常年在三成以上;城镇中散工、临时工、钟点工、失业等非稳定就业的居民亦长期不满,不满者多年均在30%左右;靠种植、养殖谋生的务农村民的评价更趋降,满意者三年来降至28%,不满者则增至32%。
“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是政府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目标,而低收入、非稳定就业、务农等生活困难群体的不满,则显现社保在“兜底”上仍有不足。对此笔者分析,关键是社保的“性价比”出了问题。
一是缴费压力越来越大。近年社保缴费基数连年上涨,低收入人群的缴费占工资比例也大大提升。这主要是因为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平均工资挂钩联动,低收入者的工资自然离平均水平有很大距离,这也是他们不满的重要原因。随着平均工资节节攀升,他们要交的钱越多,负担越重。
二是保障水平未能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目前的保障水平,对低收入人群是“杯水车薪”,对中等收入人群是“鸡肋”,对高收入人群是可有可无的“锦上添花”。曾有全国民调数据显示,对养老金水平,城镇低收入者不满意度高达41%,明显超过满意度24个百分点。相反,高收入者的满意度在60%的高水平。民意反差的根本原因在于“少缴少得,多缴多得”的保险模式,看似体现了“公平”原则,实际是将市场竞争中的马太效应带入制度,再度拉大贫富差距,为将来高、低收入人群的养老金设定了“天然差距”。
因此,在保障民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应切实根据居民的经济能力,缴费基数以本人的工资(或实际收入)为参考,而不是平均工资。对于困难群体,应由政府设立专项救助金,对他们个人支付的医疗、养老等费用进行二次补助,或者参照德国,对于月工资低于400欧元的雇员,其雇主必须承担全部五项保险的保费。而对经济条件较好的居民,鼓励他们参加商业保险,无须强求他们一定要参加政府社保。总而言之,在“广覆盖”的同时,应加快建立多层次的社保体系,以满足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
“应加快建立多层次社保体系 以满足不同人群保障需求”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1069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