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2月4日电(记者李金磊)农历新年在即,中央最近1个月来接连给老百姓送出6份“年货大礼”,包括提高养老金水平、终结养老“双轨制”、放宽提取公积金租房条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央企高管“限薪”、持续加大惠农力度……这些旨在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的“年货”,你收到了吗?
养老金“11连涨”,到手的退休金更多
这份“年货”送给广大的退休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这是养老金连续11次上调。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到2000多元。
近8000万退休人员,拿到手里的钱将多出几张百元大钞,退休的大爷大妈们在跳广场舞时应该会笑得更开心。
实际上,广大的城乡老年居民和家庭都收到了“年货”。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首次统一提高,由原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而且是从2014年7月1日算起。此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再次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
随着养老金和医保补助标准的提高,超过1.4亿城乡老年居民和数亿城乡家庭将因此受益,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将得到更好的保障和改善。同时,困难家庭的就医费用负担也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
终结养老“双轨制”,养老待遇更公平
1月14日,《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公布,近四千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告别“免缴费”时代,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也就是说,公务员们也要和企业职工一样,缴费工资的8%要用来交养老保险。
这标志着养老“双轨制”正式终结,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待遇差”将逐步缩小。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收到这份“养老金并轨”的“年货”,是不是觉得收到一份“公平”,这年过得气更顺了呢?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说,也不必沮丧,因为虽然要缴纳养老保险,但同时工资也会上涨。调整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待遇不会降低,而且绝大多数人的实际工资收入也不会减少。
人社部已明确表示,此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虽然实际增资幅度并不大,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以后会定期调整,因此,这个“年货”的价值可不小。
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生活更加方便
1月28日,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根据新规,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不再需要房租发票和税票等证明,即可提取双方公积金支付房租。
这份“年货”对广大“漂一族”可谓一大利好。要知道,当前房价高企,租房成为许多人的选择。对于许多收入不高的打工者来说,如能方便地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可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生活压力。
之前,租房者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不方便。除了要求租金必须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外,租房者还需准备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但事实上,很少有房东提供租房完税发票,这也导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困难。
如今,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大大放宽,不仅保障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大大方便了群众的生活,也可以激活住房租赁市场,同时还能盘活存量资金,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
央企高管“限薪”,收入差距逐渐缩小
1月1日,备受关注的央企高管“限薪令”落地,随着《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正式实施,72家中央企业高管的“钱袋子”将出现缩水,甚至腰斩。
根据测算,改革后,央企负责人年总收入不超过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7-8倍。这意味着,广受诟病的央企高管薪酬畸高问题将得到纠正,收入分配改革在“控高”方面也迈出重要一步。
同时,收入分配改革在“提低”方面也在不断迈进。去年全国有19个地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今年1月以来,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等5地区均明确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深圳提高到203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首次超过2千元大关。
一方面是央企高管被“限薪”, 一方面是低收入者提高最低工资,随着“橄榄形”收入分配格局的完善,居民间的收入差距也正逐渐缩小,这份“年货”可以说是振奋人心。
【出处: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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