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我还没有领取社保卡,请问领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未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可登录汕头市人社局网站查询社保卡发放情况,并根据查询结果到相应机构或单位领取社保卡;如查无制卡信息,可根据查询提示结果与参保所属社保机构联系。
2、问:用人单位首次申领社保卡,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根据《关于做好我市职工社会保障卡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汕社保函〔2013〕158号)的规定,社会保障卡的申领须由参保单位指定专人携带本单位盖章的《汕头市职工社会保险单位首次申领社保卡登记表》、本人(即指定的专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U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对于因离职、解除合同、搬迁等原因社保关系已不在原参保单位的参保人,仍由原单位负责通知该参保人到原单位领取社保卡。
3、问:外地户籍参保职工如何办理社保卡信息采集手续?
答:非我市户籍的参保职工,由于在我市公安库无法查询到个人信息,无法提取信息制卡,需重新办理个人信息采集手续。参保职工可到我市各二代身份证定点照相馆拍照,并索取《社会保障卡数字相片采集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取得《回执》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1份、《回执》,到我市各经办机构填写《汕头市社保卡申领登记表(个人)》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和申请制卡。代办需同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问:我近期准备去外地工作,如何将在汕头的医保参保关系转移到外地?
答:根据《关于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汕社保〔2013〕77号),参保人中止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次月以后,可由参保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由代办人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职工医疗保险转出申请。城乡居民医保不可办理医保关系转移。
5、问:我已参加汕头职工医保多年,现在已经退休,是不是不用缴纳费用也可以享受待遇?
答:按我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含本统筹区以外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居民医保缴费年限除外),且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达到10年的,从退休次月起,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参保人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如未达到医保缴费年限的,从退休次月起,需由用人单位选择逐月缴费方式或一次性预缴费缴至规定年限。
6、问:社会保障卡有什么用处?
答: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的信息载体,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社会保障应用功能,以及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应用功能。
主要的应用领域有: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待遇发放和领取,医疗保险就医结算,个人人社业务信息、个人社保权益记录单等的查询和打印等。
7、问:社会保障卡的初始密码是什么?
答:社会保障功能初始密码为000000(医保卡更换为社保卡的沿用原密码)。已开通金融功能的中国银行账户的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去掉末位后居后的6位数;已开通金融功能的邮政储蓄银行账户的初始密码为社保卡银行账号的后6位数。
8、问:如何修改社会保障卡密码?
答:社保功能密码,本人带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原件到本市协议药店或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机修改密码(在知道密码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修改)。
9、问:社会保障卡的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答:1、社保功能密码,参保人本人持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局进行重置密码,代理人则同时携带另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办理。2、金融功能密码,本人带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原件到制卡所属银行网点办理。
10、问:社会保障卡挂失及补办手续?
答:持卡人遗失社保卡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社保卡所加载金融账户的银行任意服务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持卡人因故无法及时到银行办理书面挂失的,可以通过电话(88537601)方式进行临时挂失。
临时挂失后,仍需到相应银行网点办理书面挂失和补卡手续。
11、问:办理挂失手续后,可否解除社会保障卡挂失?
答:办理临时挂失后找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可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到参保所属社保局办理解除挂失手续;代办需同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后找到社保卡的,无法解除社会保障卡挂失。
12、问:如何查询社保卡个人账户余额?
答:参保人可到各协议零售药店或登录市社保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csi.shantou.gov.cn)查询社保卡个人账户余额。
13、问:社会保障卡芯片没有磁或损坏刷不了怎么办?
答:参保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制卡所属银行网点进行办理换卡。
14、问:职工医保目前的缴费基数是多少?
答:2016年职工医保目前的缴费基数下限为2408元,上限为10662元。
15、问:职工医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1.在职职工;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月缴费工资总额的6%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属公务员的,用人单位还需按照其月缴费工资2.5%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金,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退休职工:参保人从退休的次月起,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用人单位应当以本单位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6%的比例继续为该退休的参保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属公务员的,用人单位还需按照其在职人员的月均缴费工资2.5%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金。
16、问:公务员医疗补助金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用人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
1.参保人属在职人员的,以其月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5%的比例缴纳;2.参保人属退休人员的,以其用人单位在职人员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5%的比例缴纳。
17、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
答: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职工本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医疗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以下规定划入个人医疗帐户:
(1)职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的1.5%划入,属公务员的,从公务员医疗补助中划入1%;
(2)职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的,按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的2%划入,属公务员的,从公务员医疗补助中划入1.5%;
(3)职工退休的,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按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一次性预缴费的按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划入,属公务员的,从公务员医疗补助中划入2%。
18、问: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到账时间?
答:参保单位按时足额缴交医保费的参保人,其当月个人账户资金统一于当月最后一日拨付到账。
19、问: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申报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详见市社保局网站-办事指南-医疗保险指南-职工医保参保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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