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发〔2009〕42号
部属各单位,公务员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明确要求在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运行困难加剧、财政收支矛盾凸显、解决和改善民生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现结合我部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团组数和人数。2009年部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并相应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禁止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从严控制团组在国(境)外停留时间。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从严掌握出国(境)任务安排,不得将因公出国(境)作为福利待遇。
二、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2009年部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
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009年部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接待系统和部门来部商谈工作的同志,严格按标准在机关食堂实行工作餐。
四、努力减少会议、文件数量。部机关各司局每年原则上只安排1个三类会议,其他确需召开的,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大力提倡少发文、发短文,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能用电话、传真、信息网络解决的,不正式发文。切实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能在内网上传输、审改、报送的,不再打印纸质文稿。切实减少部属单位所办期刊种类和免费赠阅的数量。合理确定文件发放范围,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
五、坚决制止公款宴请。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对违规者要严肃处理,所花费用由参与者自负。
六、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部属各单位负责人原则上不接受邀请参加地方、部门举办的此类活动,确需参加的,由办公厅统一协调。严格控制以部名义举办的论坛、研讨会。经批准举办的论坛、研讨会,要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严禁借举办论坛收取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费用。不得以举办论坛为名进行公款旅游或其他不合理的公款消费。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七、严格预算支出管理。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有关费用实行零增长的要求,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预算支出计划管理,严格各项支出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
八、认真做好节电、节油、节水工作。加强办公室空调、照明、电梯和计算机、复印机等耗能设备的检查和管理,使用高效节能设备,室内空调温度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一车一卡制度,加强车辆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加强对用水设备的维护和改造,使用节水器具。2009年部机关节电、节油、节水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
九、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今年4月底之前,部属各单位要对是否设有“小金库”进行严格自查,并立即整改。部属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目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机关各司局不得向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任何费用。
部属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带头落实规定。办公厅、规划司、国际司、驻部监察局、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在落实本意见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落实的综合情况,要在2009年12月15日前书面报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通知和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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