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工作,现就2015年本市居民医保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关于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
(一)2015年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维持2014年标准不变,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
(二)2015年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维持2014年标准不变,具体为: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40元;60-69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5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68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每人每年90元。
二、关于医保待遇
2015年,本市居民医保待遇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
(一)2015年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的个人缴费标准按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执行。
(二)2015年镇保医保门急诊统筹暂维持上年办法,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参照2015年居民医保的50%执行。
(三)2015年度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为2014年10月至12月。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其中,本通知规定的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和医保待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上海市社保新政策”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fagui/10558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