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白鹤花苑小区居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原是济南电器厂职工,单位为其代扣代缴社保养老费,2001年被单位辞退时,已缴纳了34年半。“因患病我一直在家养病,中间有几年没有顾及缴养老保险费的事,现在已过了60岁退休年龄,由于断保无法办理退养手续,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忙解决。”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65岁,1966年参加工作,1994年济南电器厂开始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其代扣代缴社保养老费。1999年,他患上脑瘤经治疗后一直在家休养。“2009年时我60岁,当去办理退休手续时,才得知单位已于2001年将我辞退了,当时已经交了34年半的养老保险费,之后没再交过。”
刘先生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养老保险费只要交到60岁,就能按月领取养老金,他还差8年时间没有交完,现在想补交这部分养老保险费用。“可由于被单位辞退,没有了编制,已经无法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续交养老保险费用。”
无法续交,那已缴纳的34年半养老保险费怎么办?济南社保部门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得知,刘先生离开电器厂后曾在另一家企业工作过,但该企业并没有为他缴纳养老保险,也没有增设企业账号。工作人员建议其联系该企业,先协调办理社保补缴,设立企业账户,原先缴纳的34年半养老保险可以进行转移接续,然后再到社保部门办理退休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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