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近在咫尺,加上又买了新车,双重喜庆。沙坪坝曾家镇的付先生,买来了鞭炮庆祝。但是,燃放的鞭炮屑末,将旁边的车给引燃了。好在,人没事,也没有酿成更大危险。不过,因不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他只得自己承受相关损失。
鞭炮庆祝,不想引燃新车
付先生今年44岁,考虑到出行方便,他花49000余元买了一辆面包车。昨天下午6点,记者联系上付先生。他讲述了当时发生的一幕。
昨天中午,付先生加了满满一箱油,然后将车开回了家,停放在曾家镇医院旁边的空坝上。马上就过年了,加上新车回家,一家人欢天喜地。双重喜庆,付先生特地买了鞭炮庆祝。
下午1时许,付先生点燃了鞭炮,但很快,家人发现了不对劲,刚提回家的面包车在开始冒烟。紧接着,明火就窜了出来。付先生拿出车载灭火器,但火势已无法控制。手足无措的他,赶忙拨打了119报警电话向消防求援。接警消防员说,电话中,付先生情绪激动,言语间带着哭腔,称该车随时都有爆炸危险。
事故不属于车险理赔范围
情况紧急,大学城消防中队火速出动2辆泡沫水罐车,一辆抢险救援车赶赴现场。下午1时16分,消防员到达现场,面包车已被熊熊烈火整个吞噬。车身外的零部件不少已被烧毁脱落,油箱随时都可能爆炸。10分钟后,大火基本扑灭。
付先生告诉记者,除了交强险,他还没来得及购买其他险种。事故发生后,他拨打了保险公司电话,但被告知不属于理赔范围。付先生说,燃放鞭炮本想增加喜庆,没想到却酿成事故,损失全得自个承担。好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空旷处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临近,年味也越来越浓,很多家庭都要放鞭炮。但要提醒市民,在燃放时,应尽量使用燃香,避免使用火柴、打火机等明火点燃;燃放烟花爆竹应选择室外空旷处,不要在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露天货场、柴草堆处、电力设施等处燃放烟花爆竹,以免造成火灾和爆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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