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张店区房镇镇的孙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已经在张店一家工厂干了13年的司机兼搬运工,2011年,他年龄满55周岁,本该可以办理特殊工种养老金,但是在之后两年多的时间里,眼见当年的老同事一个个顺利申请了特殊工种养老金,他的特殊工种养老金却一直没有着落,这让他感到非常郁闷。
市民反映:办养老金两次被拒
据孙先生介绍,1990年8月他到张店区的一家工厂工作,最初做了4年多的冲压工,后来转职做司机兼搬运工。从1995年开始,他一直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特殊工种,直到2008年与工厂解除合同为止。
因为从事了超过10年的特殊工种,2011年,孙先生年满55周岁后,他准备到人社部门申请特殊工种养老金,但是在办理时却遇到了难题。
孙先生被告知,在他的档案中查不到2003年到2008年这几年从事特殊工种的记录,按照规定,特殊工种工作时间不足10年,无法办理特殊工种养老金。“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说必须有原单位出具的可以证明我从事过特殊工种的原始凭证才行。”
孙先生原来工作过的工厂为他开具了原始工资单,并加盖了公章。然而,当孙先生带着原始工资单,再次到人社部门办理特殊工种养老金时,却再次被告知,他所出示的原始工资单不符合条件。
“他们告诉我,工资单上标明的内容无法证明我曾经从事过特殊工种。”孙先生说。据了解,他在工厂工作时,虽然是搬运工,但隶属于服务组,工资单上写的是服务组而不是搬运工组。人社部门工作人员难以从这些原始工资单组名上,判断孙先生的工作类别是否属于特殊工种。
原单位:原始证明找不到了
孙先生以前的几位同事表示,对于孙先生的遭遇,他们早就知道,但是很无奈。
“老孙今年都58了,在厂子里干了10多年的搬运工,我们很多人都可以作证。”工厂一位员工说。这名员工之前和孙先生一起干过搬运工,前几年他的特殊工种养老金就办下来了。孙先生的另一位同事告诉记者,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们可以一起为孙先生作证。
该工厂一位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工厂部门设置,搬运工虽然分在了服务组,但是工厂从来没有否认搬运工属于特殊工种这一事实。而且其他的搬运工申请特殊工种养老金都很顺利,基本都是一到年龄就办了下来。
17日上午,孙先生再次来到原所在单位,希望能够找到可以证明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材料。工厂一位负责人表示,由于已经过去太久,现在很难找到2003年至2008年之间的原始证明。
“现在即使找到了原始材料,上面标识的也是孙先生在服务组工作,而不是在搬运工组。”该负责人与孙先生约定18日上午,在劳资部门经理上班后,为孙先生开一份材料,证明他确实在工厂做了10多年的搬运工。
人社部门:档案缺失 须用原始材料
记者就孙先生办特殊工种养老金一事采访了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孙先生的档案不完整,他要办理特殊工种养老金,必须提供能证明曾经从事过特殊工种的原始证明材料。
“如果当事人档案记载缺失,证明材料必须是原始的,包括办理人工作期间的工资单、津贴表、考勤表、派工单等书面材料。人证、口头证明和单位现在开具的证明等都不能作为原始证明使用。”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特殊工种退休和养老金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法律法规办理,像孙先生这样的情况,我们也无能为力。”该负责人说。他建议孙先生再回单位找一下当时的原始证明材料,原始证明还必须明确体现出他从事的是特殊工种。
记者查询资料了解到,要办理特殊工种养老金,应提供本人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井下、高温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的原始凭证(如档案记载、工资调整表、人事调动记载卡、健康监护卡等)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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