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是什么?如何法定的?哪些人可以领取的?随中国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起付标准降低50%
确定适用对象包括:
1、特困人员;
2、孤儿;
3、低保对象;
4、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5、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简称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6、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以下简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参加本市基本医保的非本市户籍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纳入参保范围。
困难群众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纳入救助范围,避免重复救助。
法定的参保方式和标准是什么?
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孤儿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资助标准为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最低缴费标准。定额资助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资助标准为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的75%。对参保人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或成都市域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不予资助。
还提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起付标准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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