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南实行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
7日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从今年起实行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
对符合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参保率和缴费率均达90%以上的企业,吸纳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新参保时,中小微企业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率可从12%起步,非中小微企业单位可从14%起步,每年增加1%,逐年过渡到统一费率20%,费率调整不针对个人应缴部分。
此外,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继续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延长至明年底。对小微型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60%补贴。科技型小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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