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2001年参加工作,曾在两家公司工作过都交了失业保险,今年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合同。请问我这情况怎样领取失业金,可以领多少个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您好,现根据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四)根据《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待遇。
根据《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累计缴费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4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6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可在14个月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5252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